關于開展2025年創新型中小企業培育工作的通知
- 2025-01-07 11:23
- 來源: 區企服局
各園區、有關企業:
根據工信部《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暫行辦法》(工信部企業〔2022〕63號)及《湖北省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實施細則》(鄂經信辦企業〔2022〕17號,以下簡稱《細則》),按照省、市相關通知安排,現組織開展東湖高新區2025年創新型中小企業培育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支持條件
創新型中小企業應符合《細則》中“湖北省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標準”要求。按標準評價得分達到60分以上(其中創新能力指標得分不低于20分、成長性指標及專業化指標得分均不低于15分),或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一)近三年內獲得過國家級、省級科技獎勵。
(二)獲得高新技術企業、國家級技術創新示范企業、知識產權優勢企業和知識產權示范企業等榮譽(均為有效期內)。
(三)擁有經認定的省部級以上研發機構。
(四)近三年新增股權融資總額(合格機構投資者的實繳額)500萬元以上。
二、申報方法及流程
(一)申報方法。創新型中小企業申報條件及佐證材料等相關要求見附件1,申請企業需登錄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平臺(以下簡稱培育平臺,網址:https://zjtx.miit.gov.cn)“創新型中小企業申報”欄目中填報相關企業信息及對應材料,完整填寫《創新型中小企業自評表》,并按要求上傳佐證材料。同步登錄https://f.wps.cn/g/3znnhI6Q/(也可掃描下方二維碼)填寫東湖高新區創新型中小企業備案名單信息。
(二)申報流程。企業通過培育平臺線上申報,線上填報開放時間為2025年1月2日-1月27日,請區內申報企業積極提前準備,于1月24日前完成線上填報。企業在培育平臺申報后,由企服局按照評價標準,對企業自評信息和相關佐證材料進行初審,市經信局進行復核,公示后,報省經信廳備案,由省經信廳統一公告。
(三)申報注意事項
1. 申請創新型中小企業不收取任何費用,所有審核工作將嚴格按照《細則》中有關規定執行,堅持公平公正。企業只需如實填報并提供相關資料即可。
2. 創新型中小企業有關評價標準以《細則》為準,相關概念需以《細則》中“部分指標和要求說明”為準。
3. 評價為創新型中小企業的,應在有效期內每年4月30日前通過培育平臺更新企業信息。未及時更新企業信息的,將取消復核資格。
4. 創新型中小企業、湖北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工信部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為優質中小企業梯次培育體系,擬申報湖北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的企業,須先申報成為創新型中小企業。擬申報工信部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的企業,須先申報成為創新型中小企業以及湖北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本批次中符合評價標準的創新型中小企業,可申報第七批湖北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保障。各園區要高度重視創新型中小企業培育工作,強化組織領導,深入摸排園區內的中小企業,做好政策宣傳和標準解讀,會同科技部門廣泛發動本區高新技術企業和獲得過省級以上科技獎勵、擁有省部級以上研發機構等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應報盡報”,不斷壯大充實專精特新企業培育基礎。
(二)加強培育扶持。各園區結合本區域中小企業發展情況,不斷完善優化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體系。發揮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工作協調機制作用,加強部門協同、上下聯動,形成工作合力,加強對創新型中小企業的政策支持,統籌運用財稅、金融、技術、產業、人才、用地、用能等政策工具持續支持創新型中小企業發展,為中小企業專精特新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三)加強精準服務。各園區針對本園區創新型中小企業的特點和需求,在創新成果對接、大中小企業融通創新、創新創業大賽、供需對接等方面,為創新型中小企業提供全周期、全方位、多層次的服務。對標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認定標準要求,不斷促進創新型中小企業提升創新能力和專業化、精細化、特色化水平,推動創新型中小企業梯次成長。
四、聯系咨詢
企業在申報中有關政策咨詢、問題答疑等,請聯系企服局或各企業所在園區。
企服局:67880565、67880073;
生物辦:87205018;未來辦:87920297;
綜保辦:86639389;光電園:67886207;
服務業園:87888152;智造園:63494982;
中心城:65521382;
附件:1. 創新型中小企業申報條件及佐證材料要求
2. 湖北省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標準
武漢市東湖新技術開發區企業服務和重點項目推進局
2025年1月6日
027-87053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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