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武漢經開區促進創新創業創造發展助力打造國家科技創新中心33條措施》(武經開規〔2021〕5號)文件精神,為進一步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創新發展,建設高水平實驗室,做好2022年省部共建國家重點實驗室獎勵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1、申報單位為工商注冊地、稅務征管關系及統計關系在武漢經開區(漢南區)且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高校、科研院所;
2、高校、科研院所實驗室具備良好的基礎,2021年度籌備建設國家重點實驗室或獲批國家重點實驗室。
二、獎勵標準
鼓勵有條件的高校、科研院所圍繞汽車產業、新能源、新材料等3+N產業領域,在區內創建省部共建國家重點實驗室,在實驗室籌備申報建設期間,給予重點實驗室(籌建)最高不超過5000萬元的資金支持;成功獲批國家重點實驗室后,一次性給予實驗室1億元獎勵。
三、申報材料
(一)籌建獎勵
1、國家重點實驗室籌建獎勵申報表(見附件1);
2、高校、科研院所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復印件;
3、重點實驗室籌備建設相關情況(包含建設規劃、研發設施、研發人員、研究課題等材料);
4、其他相關材料。
(二)獲批獎勵
1、國家重點實驗室獲批獎勵申報表(見附件2);
2、高校、科研院所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復印件;
3、獲批國家重點實驗室的政府有關部門證明文件復印件;
4、重點實驗室建設發展相關情況(包含建設規劃、研發設施、研發人員、研究課題等材料);
5、其他相關材料。
四、申報程序
1、申報單位將申報材料電子版整合為一個PDF(命名格式:國家重點實驗室獎勵申報材料-申報單位全稱)發送到郵箱kczxptk@163.com,且將申報材料紙質版一式三份,加蓋公章及騎縫章,于2022年6月24日(周五)17點前提交至經開區市民服務中心一樓大廳17號政策兌現窗口(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東風大道88號),后續程序將由我區內部流轉。
2、各園區根據部門審核意見進行終審,結果公示無異議后,將資金撥付給企業。
五、注意事項
1、申報企業需認真理解《武漢經開區促進創新創業創造發展助力打造國家科技創新中心33條措施》中“就高不重復”、“誠信守諾”、“守法守規”的原則要求,并在獲得獎勵后履行至少5年不遷離注冊地址、不改變在本區的納稅義務、不減少注冊資本、不變更統計關系的承諾。
2、申報單位應提供真實的材料和證明文書,一經發現有弄虛作假、惡意騙取獎勵資金的情節,將收回全部獎勵資金或扣除其他應發放資金,取消申報資格并在五年內不予受理相關獎勵申報,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3、本通知實施過程中,因國家法律、法規和國家、省、市相關規定調整而產生不一致的,以國家法律、法規和國家、省、市有關規定為準。
六、聯系方式
先進制造業產業園 趙 靜 84239968
汽車零部件產業園 陳 嵐 84850882
商務城 游博文 84218965
通航產業園 王 楠 84852996
軍山新城 朱 江 84967999
綜合保稅區 毛乾川 84739806
港口物流園 張 歡 84855123
農業發展投資有限公司 曾雪素 84856859
區科創中心 84859299
區政策兌現窗口 84735838
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漢南區)科技創新中心
2022 年 6 月 13 日
027-87053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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