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科技局,隨州高新區經濟局,相關企業:
根據《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隨州市鼓勵自主創新和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實施辦法的通知》(隨政發〔2016〕33號)和《關于印發<隨州市鼓勵自主創新和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隨科發〔2017〕10號)要求,啟動實施2018年市級科技計劃項目,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科技成果產業化補助項目
對開展主導產業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和重點新產品研發,經研發成功并取得自主知識產權且實現產業化的項目重點給予支持。
1.申報要求
(1)項目申報單位應為在我市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并有健全的財務管理制度和會計核算制度,不受理個人直接申報的項目,原則上為高新技術企業或高新產品登記備案通過的省級以上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并提供項目建設期經稅務部門簽章的年度所得稅納稅申報表(A類)及其附表。(項目建設期指項目開始研發到項目產業化完成的時間)
(2)項目申報單位在近5年內應擁有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新藥證書、植物新品種等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科技成果,成果與轉化應用形成的產品具有較強的關聯度,項目實施研發投入強度應高于50萬元。
(3)項目應符合國家、省、市產業政策和規劃、節能、環保、安全等方面的要求,重點支持《隨州市科技創新“十三五”規劃》中涉及的產業領域,近3年內單項產品累計銷售收入4000萬元以上。
(4)補助支持額度為50萬元。
2.申報程序
(1)項目申報采取紙質申報的方式。申報時,請項目申報單位下載科技成果產業化補貼項目申報書,按要求填寫項目申報信息。同時,報送申報書的電子版(電子版格式為PDF格式),電子申報書應與紙質申報書一致。
(2)項目推薦。按企業屬地管理原則,申報單位將加蓋好公章的申報書紙質材料一式五份提交當地科技管理部門。由各縣(市、區)科技局、隨州高新區經濟局開展真實性審查,并對符合要求的項目進行統一推薦,將加蓋公章的推薦函、項目匯總表各一式兩份報送至市科技局計劃科。
(3)申報時間。自即日起,到2018年10月10日17:00截止。
3.受理科室及聯系方式
市科技局計劃科:袁小叁、胡崢崢
聯系電話:3596300、3596292
郵箱:470626334@qq.com
二、新能源、輕量化、智能化關鍵核心技術研發項目
為加快推進專用汽車領域新能源、輕量化、智能化關鍵核心技術研發,對實施專用汽車產業核心、關鍵、共性技術研發的企業或研發機構給予研發資金支持,著力提升專用汽車產業自主創新能力,支撐產業發展。
1.申報要求
(1)項目申報單位應為新能源、輕量化、智能化領域的專用車企業或研發機構,且建有市級以上創新平臺。市級以上創新平臺包括產業技術研究院、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校企共建研發中心等(以附件公布的名單為準);
(2)項目組成人員結構合理,項目負責人在相關領域和專業具有一定的學術地位或技術優勢,具有完成項目所需的組織管理和協調能力;鼓勵企業與有技術優勢的研發機構合作;企業引進國家“千人計劃”(正式聘用)人才的、企業主要負責人或技術帶頭人(正式聘用)入選國家“萬人計劃”或科技部“創新人才推進計劃” 的也可以申報(必須以引進或入選的創新人才作為項目負責人);
(3)項目承擔單位應具有項目實施的研發基礎和條件,有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財務管理制度、知識產權管理制度、資產管理制度和會計核算制度,資信度高,技術力量雄厚,鼓勵申報單位自籌配套經費;
(4)申報單位為企業的,企業上年度研發投入占銷售收入的比例必須達到高新技術企業研發投入強度的要求,即:上年銷售收入小于5000萬元的企業比例不低于5%,上年銷售收入在5000萬元至2億元的企業比例不低于4%,上年銷售收入在2億元以上的企業比例不低于3%;
(5)項目負責人和承擔單位享有良好信譽度,對承擔省級科技項目未驗收或不合格的企業,五年內不具備申報資格;
(6)每個單位只能同時申報或承擔1個市級科技計劃項目(項目未驗收的承擔單位不能申報),所申報項目需在項目指南范圍以內;
(7)項目支持強度為50萬元,項目實施年限(執行期)為2-3年(原則上從2018年上半年起實施);
(8)嚴格控制項目預算中的儀器設備購置費用。原則上對省內已具備儀器共享條件的大型儀器不得作購置預算。
2.申報程序
(1)項目申報采取紙質申報的方式。申報時,請項目申報單位下載新能源、輕量化、智能化關鍵核心技術研發項目申報書,按要求填寫項目申報信息。同時,報送申報書的電子版(電子版格式為PDF格式),電子申報書應與紙質申報書一致。
(2)項目推薦。按企業屬地管理原則,申報單位將加蓋好公章的申報書紙質材料一式五份提交當地科技管理部門。由各縣(市、區)科技局、高新區經發局遴選審查、統一推薦,將加蓋公章的推薦函、項目匯總表各一式兩份報送至市科技局計劃科。
(3)申報時間。自即日起,到2018年10月10日17:00截止。
3.受理科室及聯系方式
市科技局高新科:李偉
聯系電話:3596300
郵箱:38091247@qq.com
三、科技成果轉化補貼項目
對通過技術轉讓或技術開發轉化應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或其他非產權關聯企業及個人的科技成果,投入產品生產并產生較好經濟效益的成果轉化項目進行后補貼。
1.申報要求
(1)申報單位為在我市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且成果轉化項目已納入2017年度湖北省科技成果大轉化工程范圍;
(2)簽訂有效的技術合同且按合同約定執行良好,技術交易各方不屬于隸屬關系或關聯關系,不存在關聯交易;
(3)持有與合同相關的成果證明(含專利證書、成果登記證書、新藥證書、新品種權證書、臨床試驗批件、技術標準等);
(4)持有技術購買方的銀行付款憑證和技術轉讓方開具的正式發票,單項合同交易金額在10萬元(含)以上。其中,以入股方式支付交易的,提供股權變更的法律文件;屬專利轉讓的,提供專利權變更證明;屬專利實施許可的,提供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備案證明;
(5)補貼標準為企業2017年度項目技術轉讓費、成果作價(或股權折算)出資額或研究開發費的20%,單個項目補助額度最高不超過30萬。
2.申報程序
(1)項目申報采取紙質申報的方式。申報單位按要求填報《隨州市科技成果轉化補貼項目申報書》,將加蓋公章的申報書紙質材料一式三份提交企業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門。同時,將申報書掃描件(格式為PDF格式,電子申報書應與紙質申報書一致)及word文檔(不需要附件)傳至QQ郵箱。
(2)項目推薦。按企業屬地管理原則,各縣(市、區)科技局、高新區經發局開展真實性審查,并對符合要求的項目進行統一推薦,將加蓋公章的推薦函、項目審核匯總表各一式兩份報送至市科技局成果科。項目推薦單位對推薦項目真實有效性負責,如項目申報材料存在弄虛作假騙取財政資金的,將采取警告、記入不良信用記錄等處理措施,取消相關企業三年內申報資格。
(3)材料報送時間。即日起至2018年10月10日17:00截止,逾期不予受理。
3.受理科室及聯系方式
市科技局成果科:李媛媛
聯系電話:0722—3596290
郵箱:445009718@qq.com
附件:1.2018年度隨州市科技成果產業化補助項目申報書
2.2018年度隨州市科技成果產業化補助項目申報 匯總表
3.2018年度隨州市新能源、輕量化、智能化關鍵核心技術研發項目申報指南
4.專汽領域市級以上創新平臺清單
5.2018年度隨州市新能源、輕量化、智能化關鍵核心技術研發項目申報書
6.2018年度隨州市新能源、輕量化、智能化關鍵核心技術研發項目申報匯總表
7.2018年度隨州市科技成果轉化后補貼項目申報書
8.2018年度科技成果轉化后補貼項目匯總表
附件下載2018年市級科技計劃項目-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