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優化營商環境和建設科技強省的部署要求,充分發揮人才工作在支持營商環境建設、促進企業創新發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據省委人才辦、省經信廳聯合印發的《選派科技人才到中小微企業擔任“科技副總”工作實施方案》(鄂經信科技〔2020〕73號),現就2022年選派“科技副總”服務中小微企業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目標任務
圍繞“51020”現代產業集群,從高校、科研院所選派300名左右科技人才,對口擔任中小微企業“科技副總”,幫助解決技術難題,提升企業創新能力,培養創新人才,促進科技成果就地轉化,推動產業高質量發展。
二、選派來源和資格條件
“科技副總”從省內外高等學校、科研院所中選派,應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一)政治素養好、專業能力強,具有吃苦奉獻精神和服務基層意愿、能夠適應基層工作環境;
(二)一般應具有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擁有發明專利、專利技術或科研成果,致力于創新成果產業化;
(三)年齡一般在45周歲以下;
(四)近3年內無任何不良記錄。
三、服務時間和工作方式
“科技副總”每批服務期2年。選派人員以定期與不定期相結合的形式,兼職服務企業,原則上每月服務時間不少于7天。
四、選派程序和工作安排
(一)征集企業需求。省經信廳指導各地圍繞“51020”現代產業集群,突出制造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兼顧農業現代種業優勢特色企業,組織征集企業“科技副總”需求和技術創新難題。(3月20日前完成)
(二)推薦專家人選。省經信廳在對各地企業需求進行甄別基礎上,確定納入省級活動的需求清單,并推送至相關高校院所,商請推薦專家人選。專家所在單位綜合考慮企業需求和人才專長,研究推薦專家人選。(4月20日前完成)
(三)供需方對接確認。省經信廳將高校院所推薦的專家有關情況點對點向地方和企業反饋,由地方、企業與專家進一步溝通對接,確認合作意向。(4月30日前完成)
(四)確定選派人選。省經信廳根據各地征集需求數量占全省征集需求總量的比例,確定各地選派“科技副總”的名額,指導各地明確企業和選派專家匹配名單后報送,省經信廳會同省委人才辦審定后,聯合印發選派名單。(5月30日前完成)
(五)人選到崗履職。省經信廳指導各地組織企業與專家合作簽約,督促企業聯系專家到崗履職,“科技副總”到企業開展技術服務活動。(6月30日前完成)
(六)做好跟蹤服務。省經信廳指導各地做好“科技副總”到崗服務的銜接和配套支持工作,充分發揮“科技副總”作用,及時跟蹤了解服務情況,解決有關問題。
五、支持措施
(一)經費支持。服務期內給予每名“科技副總”工作保障經費5萬元。
(二)評價引導。選派人員的人事與工資關系保留在原單位,職務晉升、職稱評聘等不受影響。選派人員在服務期內工作情況和取得的科研創新成果、產生的社會效益、經濟效益等價值貢獻,作為其在派出單位晉職、職級、評聘和晉升專業技術職務(職稱)的重要依據。
(三)發展激勵。選派人員促成的科技成果轉化項目,可按技術合同標額的一定比例享受地方資助;為地方引進和舉薦急需緊缺人才,可申領地方獎勵;允許國有企業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才按規定兼職兼薪、按勞取酬。
六、有關要求
(一)認真組織。“科技副總”需求和技術創新難題征集,是做好“科技副總”選派工作,實現“服務對象精準、選派專家精準、解決問題精準”的工作基礎。請各地經信局會同當地黨委人才辦,將這項基礎性工作與強化企業創新主體地位、提升企業創新能力、推動產業高質量發展的戰略性任務結合起來,指導企業找準問題、明確要求、提準需求。企業需求集中的市州,可同步組織開展地方“科技副總”選派工作。
(二)注重質量。“科技副總”需求和技術創新難題征集,要做到多中求好、好中選優,確保需求真實有效、問題關鍵必要,以實現“對接匹配準、工作推進實、服務成效好”的目標。對于技術創新難題多、“科技副總”需求旺的地區,省經信廳還將針對性組織產學研合作對接(萬億產業、百強進位、百強沖刺)等專場活動。
(三)加強宣傳。選派科技人才到中小微企業擔任“科技副總”是優化營商環境、提升企業技術創新能力的重要載體。各地要加強活動宣傳謀劃,及時發掘優秀典型,通過各種方式積極宣傳為企業發展做出突出貢獻的專家典型,營造科技人才服務企業的良好氛圍。
(四)抓緊推進。為盡早選派“科技副總”到崗履職,盡快啟動產學研合作對接,請各地抓緊組織本地企業,認真填寫相關材料,經初核后,于3月20日前匯總行文(含電子版)報送省經信廳。
聯系人:省經信廳科技處 陳起 027—87815859
電子郵箱:14891724@qq.com
附件:1.2022年企業“科技副總”需求與技術創新難題信息表(企業填寫)
2.2022年企業“科技副總”選派需求匯總表(經信部門填報)
027-87053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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