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推動質量強區戰略實施,引導和激勵廣大組織建立和實施卓越的質量管理經營模式,提高產品、工程和服務質量水平,提升我區質量總體水平和綜合競爭力,依據《光谷質量獎評定管理辦法》(武新管市監[2019]5號)規定,現決定開展東湖高新區“第五屆光谷質量獎”等級評定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獎項設置
依據《光谷質量獎評定管理辦法》,光谷質量獎分卓越和優秀兩個等級,數量7個。光谷質量獎·卓越獎2個、光谷質量獎·優秀獎5個。主要授予質量領先、技術創新、品牌優秀、效益突出,在全區具有顯著示范帶動作用的各類組織。獲得“光谷質量獎·卓越獎”組織分別獎勵100萬元,獲得“光谷質量獎·優秀獎”組織分別獎勵30萬元。
二、申報對象
注冊在東湖高新區,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在組織質量管理和運營績效方面取得突出成就,在產品、服務、工程質量以及環保治污、自主創新能力和市場競爭力等方面處于國內或國際領先地位,具有顯著行業示范帶動作用,為東湖高新區質量發展作出突出貢獻的組織。
三、申報條件
(一)在東湖高新區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合法生產經營三年以上;
(二)符合國家產業導向、環境保護、節能減排、安全生產、質量等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具備相應的營業資質或證照;
(三)質量管理體系健全有效,具有行業特色和企業特點,具備完善的質量改進機制;
(四)具有突出的經營業績或社會貢獻,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近三年的主要經濟、技術和質量等指標位于區域內同行業領先地位,從事非營利性業務的,近三年其社會貢獻位于區域內前列;
(五)注重標準化工作,有較強的標準創新能力;
(六)具有良好的誠信記錄和社會聲譽,積極履行企業社會責任并通過達標評估;
(七)近三年無重大質量、安全、環境污染、公共衛生等責任事故(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認定),無重大有效投訴,無產品質量監督抽查不合格記錄,無其他嚴重違法違規不良記錄。
四、申報材料要求
申報組織應提交下列材料:
(一)《光谷質量獎申報表》紙質兩份、電子版一份;
(二)企業(組織)簡介(3000字以內)兩份;
(三)依據《卓越績效評價準則》國家標準編寫自我評價報告,自評報告要求文字簡練、凸顯特色、內容完整,數據客觀真實、注重比對,含圖表3萬字左右;
(四)凡在申報表、自評報告中涉及的資質、品牌、榮譽、績效等成績,需提供相應的證實性材料;
(五)經審計的財務報告、報表(2019年至2021年)復印件并加蓋公章;
(六)申報材料按A4幅面裝訂成冊。
光谷質量獎申報表、有關光谷質量獎的文件資料可登陸東湖高新區政務網進行查詢和下載。
五、申報時間和受理部門
(一)申報時間:2021年12月30日至2022年4月15日。
(二) 受理部門: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六、其他說明事項
(一)光谷質量獎評獎依據為《卓越績效評價準則》(GB/T19580),評定程序和方法嚴格按照《光谷質量獎評定管理辦法》執行。
(二)光谷質量獎的等級評定工作,不以任何方式向單位或組織收取任何費用。
(三)各園區、街道等相關部門要做好光谷質量獎申報組織的培育、推薦及宣傳工作。申報工作要堅持嚴格標準、優中選優和寧缺毋濫的原則,確保推薦單位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
(四)資料上報后,嚴格按照公開、公正、透明的要求,依據相關規定程序組織評定,任何組織或個人在評定過程中不得有弄虛作假等違法行為。
(五)聯系方式:
聯系人:黨金輝
聯系電話: (027) 67880234
聯系地址:東湖高新區公共服務中心七號樓六樓6026
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質量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郵編: 430075
電子郵箱:35901588@qq.com
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質量強區領導小組
2021年12月30日
027-87053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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