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十堰市科技計劃項目驗收管理辦法》要求,結合前期市級科技計劃項目申報、立項情況,市科技局將對實施到期的市級引導性科研項目進行結題驗收,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結題驗收范圍
2018年至2020年延期到期、2019年至2020年實施到期的市級引導性項目。
二、結題驗收程序
1.項目承擔人認真填寫《科技項目誠信承諾書》、《十堰市引導性項目結題驗收申請表》、《十堰市引導性項目結題報告》。
2.項目承擔單位匯編項目申報書、項目任務書、《十堰市引導性項目結題報告》、《十堰市引導性項目專家驗收意見表》,按要求組織專家圍繞任務書和考核指標評議,形成驗收意見。
3.項目承擔單位按照科技活動行為規范和科研誠信管理要求,認真審查驗收申請、結題報告和驗收意見等材料,明確審查意見后連同單位的“信用中國”信息報告以正式文件(一式三份紙質材料)報送市生產力促進中心。
4.市生產力促進中心核定項目驗收結果,將驗收報告(含總體情況、驗收結果建議、驗收問題分析及改進建議、驗收項目明細附件等)報送市科技局科技發展科確定驗收結果。
三、專家遴選要求
項目承擔單位所遴選專家需具有良好科研誠信和職業道德、副高及以上職稱或深厚行業背景的知名技術人員,專家組成員3-5名為單數。
四、結題驗收時間
2021年7月1日起至2021年9月3日,附件1中的項目應完成全部驗收工作。
五、相關工作要求
1.強化項目延期管理。需要延長實施期限且符合延期條件的,項目承擔單位應在本批項目驗收時間內提交延期驗收申請,經項目推薦單位和市科技局業務主管科室審核蓋章后,報科技發展科備案。無不可抗力因素,延期不得超過一年。
2.優化項目驗收服務。項目承擔單位已對項目進行科技成果鑒定或取得發明專利,只需提交相關證明材料,不再做結題驗收。
3.堅持審慎包容原則。因發生重大事項或不可抗拒因素無法執行的項目,可申請項目終止,經推薦單位和市科技局業務科室審核后,及時向科技發展科備案。其中,對開展了實質性研發活動并取得一定效益的項目,可按程序申請項目總結。
4.務實提供信用信息。項目承擔單位自行登錄“信用中國”網站下載信用信息報告,報告生成日期需在申請驗收提交前15日內。
5.嚴肅違規行為處理。涉及《十堰市科技計劃項目驗收管理辦法(試行)》(十科發〔2021〕4號)第三章第十一條違規行為的項目,將以驗收不通過終結,不得復議,按規定對相關責任主體的科研失信及違規行為進行處理。
六、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市科技局社會發展科 劉九華 0719-8658935
市科技局科技發展科 楊澤華 0719-8653578
市生產力促進中心 李光璞 0719-8673202
附件:
1.第四批市級引導性結題驗收項目一覽表
2.十堰市科技計劃項目負責人誠信承諾書
3.十堰市引導性項目結題驗收申請表
4.十堰市引導性項目結題報告
5.十堰市引導性項目專家驗收意見表
6.結題驗收專家信息匯總表
7.項目延期驗收申請表
8.項目終止(總結)申請表
十堰市科學技術局
2021年6月28日
027-87053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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