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總體目標
到2019年底,“上云”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達到120家。企業上云”相關知識得到普及,企業上云意識和積極性明顯增強,部分企業能主動利用云服務降低信息系統構建成本,提高信息化水平,實現轉型升級。
二、實施原則
堅持“企業為主”的建設原則,建立“上云企業出一點、云服務商讓一點、政府補一點”聯合激勵機制,堅持“總額控制、先上后補、先到先補”原則。
三、實施辦法
(一)資金來源
在省級財政傳統產業改造升級專項資金中安排50萬元,對天門市上云企業予以補貼。
(二)支持對象
在2018年1月1日后,通過購買、使用云計算服務或產品,實現基礎系統上云、管理系統上云或業務系統上云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
(三)支持標準
全市規模以上工業企業上云補貼標準:基礎系統上云補貼3000元,管理系統上云補貼5000元,業務系統上云補貼10000元。
(四)實施辦法
天門電信、移動、聯通三家通信商為企業上云的云服務提供商。市經信局按照補貼金額印發云服務代金券,發放給符合條件的企業;企業持代金券在天門電信、移動、聯通三家通信商中選擇購買適合自己的云產品,享受上云優惠。企業上云工程完工后,市經信局、市財政局根據專家綜合評議和現場考核意見確定獎補項目。核驗通過后,通信商憑企業交付的代金券及合同發票等憑證到經信局領取代金券等額補貼。
通信商領取補貼申請材料如下:
1.企業交付給通信商的代金券;
2.通信商與企業簽訂的云服務合同,合同上明確上云內容;
3.通信商開具的發票;
4.企業向通信商付款的憑證;
5.通信商和企業營業執照。
本實施方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由市經信局負責解釋。
天門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2019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