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強化知識產權保護的決策部署,2019年11月24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于強化知識產權保護的意見》,這是新時代我國全面加強知識產權保護的綱領性文件。2020年10月16日,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根據《意見》精神,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強化全省知識產權保護的若干措施》,對全省知識產權保護工作進行了安排和部署。這些文件政策的出臺,對我市的知識產權保護工作指明了新的方向,提出了新的要求。為此,根據鄂辦發〔2020〕21號文件精神,我市制定了《關于進一步強化知識產權保護的具體措施》。
二、工作目標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牢固樹立保護知識產權就是保護創新的理念,緊緊圍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科教興市、人才強市、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堅持嚴格保護、統籌協調、重點突破、同等保護,綜合運用法律、行政、經濟、技術、社會治理等手段,全面提升知識產權保護能力和水平,為優化營商環境、推動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保障。力爭到2022年,全市知識產權“嚴保護、大保護、快保護、同保護”工作機制基本建立,知識產權保護意識明顯提高。到2025年,知識產權保護能力顯著提升,知識產權保護保護體系更加完善,尊重知識價值的營商環境更加優化,知識產權制度激勵創新的基本保障作用得到更加有效發揮。
三、重點任務
《具體措施》包括17項重點工作任務,立足我市發展需要,從嚴保護、大保護、快保護、同保護、激發源動力等方面著手,對我市強化知識產權保護作出了系統謀劃和整體部署。主要包括:
一是嚴格執法,強化知識產權嚴保護。加大侵犯知識產權犯罪刑事打擊力度和知識產權行政執法力度。依據現有全國法院執行系統,加大涉知識產權案件執行力度。
二是社會共治,構建知識產權大保護。優化知識產權糾紛多元化解決機制,構建知識產權信用監管體系,引導市場主體、社會組織自治自律。
三是創新方式,優化知識產權快保護。完善中國(湖北)知識產權維權援助中心潛江分中心建設,建立特邀調解員制度、第三人調解制度和調解裁決銜接機制。落實協助取證制度、無爭議事實記載制度和案件信息公告送達制度,減輕專利權人舉證負擔。建立知識產權行政案件疑罪移送、司法指導和重大案件協作配合等制度,創新行刑銜接工作方式。
四是加強協作,健全知識產權同保護。建立知識產權戰略聯席會議工作機制,強化統籌協調。鼓勵企業、行業協會等加強知識產權交流合作。鼓勵企業申報實施我省重點企業知識產權海外護航工程項目,加強知識產權海外維權。
五是提質增效,激發知識產權保護源動力。引導企業申報實施高價值知識產權培育工程項目和知識產權運用示范工程項目,提升知識產權創造質量。開展知識產權金融創新,加大企業融資支持力度。支持知識產權服務業發展,促進知識產權成果轉化。加強知識產權專業人才培養,促進知識產權人才逐步向職業化、專業化發展。
《具體措施》同時強調,要加強宣傳引導和組織領導,進一步深入學習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體學習時的重要講話精神,充分認識知識產權保護的重要意義。要明確任務分工,強化政策扶持,統籌推進各項工作任務,確保按時完成各項工作目標。
相關政策:
《關于進一步強化知識產權保護的具體措施》027-87053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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