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經信廳辦公室關于做好2021年度省級工業設計中心申報和2019年度復核工作的通知》(鄂經信辦函〔2021〕105號)及《湖北省省級工業設計中心認定管理辦法》(鄂經信規〔2013〕293號,以下簡稱《辦法》)的相關要求,為做好我市2021年省級工業設計中心申報推薦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2021年度省級工業設計中心認定工作
(一)申報范圍。對接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創建工作,本次申報范圍主要包括裝備制造、電子信息、消費品等行業。請各地經信局積極組織轄區內上述行業設有工業設計中心的企業,以及以這些行業領域為主要設計業務的工業設計企業開展申報工作。
(二)申報條件及材料。申報企業應符合《辦法》第六、七條所規定的基本條件,并按照《辦法》第八條的規定,提交《省級工業設計中心申請表》、專項審計報告等申報材料(詳見附件1)。
二、2019年度省級工業設計中心復核工作
按照《辦法》規定,省級工業設計中心每兩年復核一次(復核企業名單見附件)。請各地經信局通知復核企業按要求填報《省級工業設計中心復核表》(詳見附件2),并附相關證明材料參加復核。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視。各縣市區科經局要充分認識創建省級工業設計中心工作的重要性,組織好申報推薦和復核工作,為進一步創建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做好儲備。
2、嚴格審核。請各縣市區科經局嚴格按照《辦法》的標準和要求,對申報推薦材料進行嚴格審核把關,對其真實性、準確性負責,確保按時按質完成申報工作
3、按時報送。請將2021年度省級工業設計中心申報和2019年度省級工業設計中心復核的材料,于2021年12月15日前報送市經信局外經科(推薦文件和申報材料一式三份,電子版報至郵箱)。
聯系人:廖 楊 電話:8111678
電子郵箱:727186359@qq.com
附件:1、省級工業設計中心申請表
2、省級工業設計中心復核表
3、申報材料清單
4、2019年度省級工業設計中心(企業)復核名單
十堰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2021年11月29日
027-87053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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