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推動我市企校聯合創新中心建設和發展,根據市委、市政府《關于加快推進區域科技創新中心建設的若干措施》(宜辦發〔2021〕20號)和《宜昌市科技創新平臺績效評價管理辦法(暫行)》相關規定,市科技局擬組織開展宜昌市企校聯合創新中心績效評價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價對象
2020年度備案的宜昌市級企校聯合創新中心,共計117家。
二、評價內容
重點評價市級企校聯合創新中心備案以來的建設及運行服務情況,包括人才隊伍、研發條件、產學研合作、科技成果轉化及服務我市經濟社會發展等情況。
三、評價程序
1.企業申報:各市級企校聯合創新中心填寫《宜昌市企校聯合創新中心績效自評報告》,并附上相關證明材料(附件1),一式三份報送至縣市區科技(和經信局)、宜昌高新區科創局。
2.縣市區科技部門審核:各縣市區科技部門對申報材料審核把關,將加蓋公章的匯總表(附件2)及申報材料,報送至市科技局資源配置與管理科。
四、時間安排
各企業按要求于11月19日前填報完成《宜昌市企校聯合創新中心績效自評報告》報送至各縣市區科技部門,各縣市區科技(和經信)局、宜昌高新區科創局于11月23日前完成審核上報工作。
五、聯系方式
聯系人:市科技局資源配置與管理科孟雅娟
聯系電話:0717-6734554
附件:1.宜昌市企校聯合創新中心績效自評報告
2.宜昌市企校聯合創新中心績效評價匯總表
宜昌市科學技術局
2021年11月11日
027-87053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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