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經信廳等15部門《關于印發<關于加快推動服務型制造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方案>的通知》(鄂經信產業〔2021〕76號,以下簡稱“《實施方案》”)要求,經研究,決定開展第四批省級服務型制造示范企業、平臺、項目遴選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遴選類別
(一)示范企業。面向定制化服務、供應鏈管理、檢驗檢測認證服務、全生命周期管理、總集成總承包、節能環保服務、生產性金融服務等模式開展遴選。
(二)示范平臺。面向定制化服務、供應鏈管理、共享制造、檢驗檢測認證服務、全生命周期管理、總集成總承包、節能環保服務、生產性金融服務等模式開展遴選。
(三)示范項目。面向依托產業集群發展共享制造的項目進行遴選。
同一申報主體只能申報一個類別,不得同時申報兩個或兩個以上類別。
二、申報條件
(一)共性條件
申報主體應在湖北省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運營和財務狀況良好,近2年內(2019年1月1日起)未發生重大質量、環保或安全事故,沒有嚴重失信、偷稅漏稅以及其他違法行為或涉嫌違法正在接受審查的情況。
(二)專項條件
1.示范企業。申報企業應為具有鮮明服務型制造特點的制造業企業,在本行業或相關領域內,其生產技術與工藝、服務能力與水平具有一定優勢。申報企業應通過戰略規劃、組織保障、技術創新、流程再造、市場拓展、人才培養等措施進行服務型制造轉型升級,并取得顯著成效。近3年內實施服務型制造項目不少于3個。對行業服務型制造發展起到較好的示范帶動作用。服務收入占企業營業收入比重達25%以上。
2.示范平臺。申報平臺應為從制造業企業衍生出的服務平臺或第三方專業服務平臺(包括應用服務提供商,能同時提供線上線下結合服務),也可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業組織等服務機構。截至申報日正式投入運營時間須滿2年。分為共享制造類和其他類。申報共享制造類的平臺,應圍繞制造資源的在線發布、訂單匹配、生產管理、支付保障、信用評價等,應用新一代信息技術,深度整合分散化、多樣化制造資源,發展“平臺接單、按工序分解、多工廠協同”的共享制造模式,有效提升相關行業、區域制造資源的集聚和共享水平。申報其他類的平臺,應能夠較好滿足相關制造業企業在發展服務型制造方面的服務需求,具備在線服務、線上線下聯動等功能,在服務體系建設、服務能力提升、服務模式等方面有所創新,能夠有效提升制造效率和能力,有效降低企業間交易成本和合作風險。
3.示范項目。申報項目應是促進集群內生產組織效率提升且已投入運營的項目。項目圍繞相關產業集群的共性制造需求,建設共享工廠、共性技術中心,為產業集群內企業提供共享物流、倉儲、采銷、人力等服務。
三、有關要求
(一)各市州經信局要根據《實施方案》要求,加強服務型制造研究,按照九大主要模式開展企業、平臺、項目情況摸底,建立健全服務型制造企業、平臺、項目庫。
(二)各市州經信局要積極做好本地區申報動員工作,指導各申報主體認真填報申報資料,并進行初審把關,不符合條件的不予推薦。
(三)請各市州經信局將推薦文件、申報書及其附件(附件1)、審計報告(涵蓋申報書中財務數據)和申報匯總表(附件2)等申報材料,一式1份,于11月26日前報送至省經信廳(產業政策處)。
聯 系 人:張愛平 電話:027-87236873
電子郵箱:hbsjxtcyc@126.com
材料寄送地址:武漢市武昌區水果湖東一路7號402室
附件:1. 服務型制造示范遴選申報書
2.服務型制造示范遴選申報匯總表
湖北省經濟和信息化廳辦公室
2021年10月19日
附件:
027-87053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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