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市重點辦〔2017〕13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宜昌高新區管委會、宜昌新區推進辦、三峽樞紐港區管委會、三峽旅游新區管委會、三峽臨空經濟區推進辦,市直有關部門:
根據《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重點項目建設工作的通知》(宜府發〔2011〕19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做好投資及項目建設工作的通知》(宜府辦發〔2016〕62號)和市政府領導要求,結合2017年10月26日省發改委《關于做好2018年省級三類重大項目選報工作的通知》,現就申報2018年重點建設項目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原則
(一)申報類別:即各地各單位申報2018年度市級重點項目建設計劃和擬新開工總投資10億元及以上項目建設計劃。在此基礎上,市重點辦根據省發改委要求,商各地各單位遴選省主要領導督辦重大產業項目、省級重點項目、擬新開工總投資10億元及以上項目,經市政府同意后上報省發改委(省重點辦)。
(二)申報條件:符合國家產業、土地、環保等政策;符合主體功能區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生態功能區規劃等相關規劃;為獨立的實體項目;完成建設項目選址、用地預審、環評等及項目審批(核準、備案)手續,項目法人明確,資金落實;項目建設工期合理,除重大基礎設施和特大產業項目外,建設工期一般應控制在4年內;具備規定的開工條件,當年開工且能完成年度計劃投資;滿足投資統計入庫相關要求。
二、有關要求
參照省政府對各市州重點項目建設考核指標體系,市重點辦擬從2018年起,對各地重點項目建設考核指標進行相應調整,即增加“當地重點項目建設完成投資占全市重點項目建設完成投資比重”和“當地重點建設項目完成投資占當地固定資產投資比重”兩項指標。請各縣市區和市直有關部門、五大平臺要高度重視2018年市重點項目申報工作,認真組織抓好項目選報工作,確保項目質量。
(一)按照省發改委要求,總投資10億元及以上新開工項目,必須是2018年內能新開工總投資10億元及以上的單體項目。
(二)市重點辦將依據《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重點項目建設工作的通知》第二條規定,從2017年度全市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庫中另行遴選一批投資體量大、技術水平較高、產業帶動力強的項目,經市政府同意后,一并列入2018年市重點項目建設計劃。
(三)各縣市區和市直有關部門、五大平臺擬申報“省三類”項目的(省級重點項目、省主要領導督辦的重大產業項目、總投資過10億元的重大項目),請在附表中備注欄中注明。
三、申報時限
請各地各單位在11月10日之前,將主要領導同意的重點建設計劃申報文件、項目簡介及相關材料(擬申報省級重點項目的,必須提供項目審批、或核準、或備案文件復印件)報市重點辦(市發改委504號辦公室),同時報送電子文檔(附表及項目簡介格式可在市發改委官方網站“項目建設”中下載)。聯系人:李開云,電話:6255252,QQ:314779340。
附件:
宜昌市重點建設項目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7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