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經信部門:
根據《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推進傳統產業改造升級的若干意見》(鄂政發〔2016〕82號)和《湖北省傳統產業改造升級資金管理暫行辦法》以及省經信委相關通知精神,為做好2017年度第二批傳統產業改造升級專項申報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圍繞符合《湖北省工業與技術改造投資指南(2017年)》的重點產業發展方向,重點支持企業利用自籌資金購置生產性設備進行智能化改造、節能減排改造和產品升級等技術改造項目。
二、申報條件
(一)申報企業應在省內注冊,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生產經營正常,財務管理規范,會計信用和納稅信用良好且無違法違規行為;
(二)申報項目總投資應在2000萬元以上,其中:建設有效期內的生產性設備購置投資不低于500萬元;
(三)申報項目應具備項目立項必備條件;
(四)生產性設備購置時間(憑增值稅發票)應為2016年元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三、申報材料
申報企業提供的所有材料均為復印件,增值稅發票要求原件彩色復印。
(一)縣市區經信主管部門申報項目資金支持請求,包括企業及項目實施基本情況介紹;
(二)項目立項相關手續;
(三)設備購置清單及對應增值稅發票;
(四)企業績效目標申報表(附件2)
四、申報程序
符合申報條件的企業(含中央在鄂及省屬企業投資項目)可按要求自行編制申報材料,經所在縣(市、區)經信局對項目進行核實并就項目合法性、真實性簽署意見后統一行文上報。
五、受理方式
(一)申報材料受理截止時間為2017年10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各項目申報材料紙質版一式二份(報省里一份,市里留存一份,加蓋公章)和電子版(每個項目申報材料完整制作成一個PDF文檔),各項目申報材料另提交項目匯總表(附件1)和績效目標申報表(附件2)電子版。
六、工作要求
(一)各地要高度重視專項資金的申報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精心組織,切實發揮財政資金效用。
(二)請各縣(市、區)經信部門切實履行主體責任,按照項目申報要求嚴格審核把關,認真核實項目建設合法性、真實性等相關內容,并形成項目審核推薦意見(以文件上報);
(三)各項目申報單位必須如實并按時間要求提交相關申報材料,申報材料將作為今后項目績效評價和審計的重要依據。
聯系人:市經信委投資技改與科學技術科
徐磊 王鄖堰 8111685
附件:1. 2017年傳統產業改造升級專項設備補貼類項目匯總表
2. 績效目標申報表
3. 企業及項目基本情況介紹(提綱模板)
2017年10月12日
027-87053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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