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東陽市某知識產權服務代理機構代理人來到公證處,稱其是某外觀設計專利的被授權人和維權人,現發現某電子商務平臺上存在涉嫌銷售專利產品,侵犯了專利權人以及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為了固定證據,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他向公證處申請辦理網上購物和取貨的保全證據公證。
公證人員受理了該知識產權侵權保全證據公證。在公證處的電腦上,該代理人作為一名消費者登錄相關購物網站,由公證人員依法對該電腦的操作步驟和進入網頁的先后順序及對出現在電腦上的網頁內容、過程等實時進行現場監督,通過截屏、打印、記錄、拍照、錄像等方式,對與申請人有利害關系的電子數據加以提取、收存和固定。代理人作為消費者,在某電子商務網站上網購了數件卡通玩偶。
幾天后,該代理人再次來到東陽市公證處,聲稱上述網購的幾件商品已經送達某快遞點,申請對其前往該快遞點取貨的過程及取得的商品申辦保全證據公證。
隨后,該代理人陪同公證人員前往快遞點取貨,核對網上的物流信息完成現場取貨。公證員對全程進行現場監督,隨后出具了公證書。
公證員表示,目前,在受理的有關網絡保全證據的公證中,涉嫌個人或者企業的商標、專利、著作權、版權等知識產權侵權的案件有逐年增長的趨勢。自2018年1月1日起,東陽市公證處已受理了26件涉及知識產權保護的保全證據公證。網絡保全證據公證,切實維護了消費者和產權人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