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認為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資質是一勞永逸的事情,處于無人管控的狀態。
2、知識產權申請工作缺乏持續性和核心性,甚至是完全中斷。
3、研發費用歸集不合理,稅務稽查存在隱患。
4、企業日常的研究開發活動缺乏系統的籌劃及管理。
5、部分需要重新認定的企業銷售和凈資產成長性欠佳可能導致得分為0。
1、知識產權部門的重點準備工作
(1)專利準備工作不要為了申報而申報,要僅僅圍繞主要研究開發活動、主營業務和主營產品等方面布局專利,重點關注專利的數量和質量。
(2)實用新型專利審查周期趨長,授權審核趨嚴,存在知識產權問題的企業需要立即開展實用新型專利的申請,按照現行實用新型專利審核周期,專利申請中斷的企業9月份以后再開始申請專利很有可能就趕不及明年的重新認定。
(3)2020年重新認定高企的企業應全面梳理企業的知識產權狀況,排除已經用過的二類知識產權,充分利用現有的符合申報要求的知識產權,提早做好查漏補缺工作。
2、研發部門的重點準備工作
(1)設立研究開發項目
A、全面梳理企業在過去三年的研究開發活動,如新產品的研究開發、工藝流程的升級換代等,整理列出企業的研發項目。
B、結合企業現有的知識產權狀況、產品等提出知識產權的方向和需求,同時必須考慮相關的成果轉化的數量和質量。
(2)完善項目的研發文件
A、提早整理企業日常的研究開發活動的記錄文件、管控文件和結題文件,確保材料的完整性,提早對這些材料進行加工,精雕細琢,確保這些材料的質量。
B、按照要求,企業進行的每個項目應有相關立項文件,包括項目立項報告、申請書、可行性研究報告、結題報告等,研發部門需要不斷完善和補充,精益求精。
(1)財務部門應嚴格按照財務核算體系執行,隨時更新,保證符合高企認定的要求,并提前開展相關數據的核準。
(2)實施研發部門財務監督,實現項目單獨核算,定期提前整理、預算,過程中發現比率不達標的要盡快開展相關的調整工作,務必確保年終的數據符合高企申報要求的比例;如:研發費用中人員費用的歸集、高新技術產品(服務)開具的發票與產品一致性、真實性等。
(3)部分始終無法實現研發費用單獨核算的企業可考慮在“管理費用”明細賬下設“研發費用”明細賬,按各“研發項目”歸集核算“內部研究開發投入”和“委托外部研究開發投入”,統一反映企業研發費用投入,上述工作如若在后期進行“補救”需要大量的時間。
(1 )設立專門的科技、研發人員名冊,并簽訂勞動合同,繳納社會保險,存在社保問題的企業也要及時及早的進行調整。
(2)在支付科研人員人工費時,要考慮與個稅申報相一致,存在不一致的企業可以在專業人員的指導下進行必要的調整工作。
(3)行政部門應及時將人員變動情況告知財務部門,便于財務部門進行項目核算。
(4)提供企業對研發人員成果的績效考核制度,更大的激勵研發人員研發積極性。
(5)保存企業科技人員、研發人員等相關證明材料如:人員的勞動合同、社保證明等。
為了確保2020年高企重新認定工作的順利進行,建議這些企業盡快啟動準備工作!